數據指出:高達90%網紅,年齡介於18至34歲之間。
南區、高屏區仍處於高原期,有上下起伏。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本計畫為保護捐血人個資,血液基金會於抽樣後,僅提供匿名資料與血清存檔樣本給疾管署進行後續檢驗與資料統計分析。
另外,兒童重症部分今日公布3例,其中有一位為腦炎,其他則是MIS-C。確診人數7月是否達到萬例以下,落實防疫措施、人流群聚感染為重點 羅一鈞指出高原期過後,疫情每週會開始持續下降,北部態勢已經相當明顯,南部則是希望下週就可以看見減緩趨勢。若自主防疫者發生外出未歸等情況,防疫旅宿業者必須於次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以利地方政府後續查處。考量自主防疫期問可能仍具傳染風險,必要外出事由已完成後應儘速返回防疫旅宿。截至今日國內12歲以下重症兒童共有57位,死亡人數維持17位,其中有20位出現腦炎症狀,另有12位罹患MIS-C。
疾管署再次進行血清流行病學調查,想退出者須於6月30日前致電1922取消 為瞭解今(2022)年4月份起爆發較大規模本土Omicron疫情期間,社區是否存在隱形傳播鏈,並建構全國COVID-19血清流病監測機制,疾管署將針對今年1月至6月收受之全國各捐血中心之血清存檔樣本,預計抽樣3萬6000件檢體。以上述收治人數來看也才剛脫離高峰,因此必須搭配國內後續疫情走勢,再來討論要不要把人數適度增加。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若從各縣市來看,單日確診數曾介在2000-1萬例,以及單日2000例以下的縣市,確診趨勢均已下降。衛福部專家會議拍板5-11歲兒童2劑疫苗間隔縮短為4-8週,醫事人員可接種第2次追加劑。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疫情本週(6/11-6/17)不論是全國或是各縣市,均已出現明顯下降的趨勢。一週疫情發展概述 相較兩週的總計、平均和中位數,均可看出疫情下降的趨勢。
本週受到社會關注的防疫議題眾多,包含了指揮中心多位成員確診、國內首見BA.4和BA.5的境外移入個案、「兒童多系統發炎症候群」(MIS-C)案例持續增加、富樂快篩試劑出包等。本週重點概述 入境居家檢疫15日起採「3+4」新制。
【家用快篩】 指揮中心宣布自本月13日起,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購買取消單雙號的限制,不需依身分證字號尾數單雙號進行分流,民眾可自行依需求選擇購買日期,提升購買之方便性。教育部11日則表示,因應學校暑期將至,家長仍有將孩子送至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學習及照顧之需求,將提供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公費快篩試劑作為防疫備用資源,以維師生健康安全。入境民眾至檢疫處所交通工具除搭乘防疫車隊外,得採親友或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配發原則以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學生及教職員工人數規模為配發劑量設算,進行40劑至200劑之一次性配發,全國共配發約118萬劑,作為暑期防疫備用資源,提供補習班及課照中心人員或學生於到班(課)或上班(課)期間身體不適,有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之情形時使用。
【疫苗接種】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於10日下午召開,決議5-11歲兒童2劑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縮短為4-8周以上,另決議醫事人員可評估自身染疫風險與意願後,接種第2次追加劑。此外,考量移工、漁工及學生係採共同生活模式,群聚感染風險較高,由目的事業主管部會督導於原檢疫處所完成自主防疫,且於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到校上課、工作,非必要不得外出。指揮中心也宣布,國籍航空機組員返台後的防疫規範也於15日同步放寬。惟特殊情形(如第1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指揮中心評估疫苗供應情形等)下,可以不同廠牌疫苗完成2劑接種。
住民有症狀時亦進行快篩,未滿2歲出現症狀則採PCR。指揮中心表示,住宿式機構住民每週定期快篩2次,2-18歲則每週1次,未滿2歲免篩。
此外,每日死亡人數也開始出現下降趨勢。家用快篩實名制13日起取消單雙號分流,指揮中心提供住宿式機構定期公費快篩。
教育部說明,本次配發對象為全國1萬7514家依教育法規向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核准立案,招收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之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入境時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前一週(6/4-6/10)新增確診數總計為48萬7590例,平均數為6萬9656例,中位數是6月10日的68311例。入境居家檢疫新制「3+4」於15日上路,衛福部專家會議也拍板縮短5-11兒童的2劑疫苗接種間隔,並開放醫事人員接種第2次追加劑。入境人數總量管制,指揮中心表示初期以每週2.5萬人次為原則七天後若租客仍沒有回應,建議做出第二次警告信(再加七天),同時請記得透過住處的管理中心了解租客是否還在此單位進出(調閱大門卡、監測社區攝影機)。
2.更惡劣的,是不付租金 付租金是租房最基本的義務,不付房租真的可以是奧客之最。筆者建議若一開始審核房客身份時覺得不太對勁,例如如缺工作簽證、年紀很大還在拿學生簽證、名片拿不出來等狀況,建議就不要租了吧,以免節外生枝。
對於使用年限已久的電器用品,可能會遇到壞了沒有零件修的狀況,建議都將相關的情境列出在租約之中,以減少後續租屋後的糾紛。有時租客會要求用他的租約版本,你一定要再三看過是否有不平等條約在其中,以免吃大虧。
租客也會有類似心態及需求,當租客要求提早入住時,房東可以作為是其中一個談判條件,在不影響租房狀況下(有些時候房子空著也是空著,還不如做為可以談判的籌碼來跟租客談),可以有條件、但不收租金的同意租客提早入住。曾發生房東為了趕快租掉,仲介沒有確認租客工作及狀態,結果房屋被跨國詐騙集團租用,房內放了機台、電話,還住了很多員工每天進進出出,太複雜的人員進出搞得社區管理層都來關心。
文:Bear Chang 前言 海外包租公/婆們,兩年多歷經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肆虐,你的海外房產狀況如何?房客如期繳租嗎?租客搬離後有如約定將房屋復原嗎?即便在自己的國家,遇到租房的「奧客」都很麻煩,更何況在人生地不熟的海外。什麼是奧客? 文章一開始我們先定義什麼是「奧客」,每晚開趴、不付租金甚至破壞房子,各種狀況該如何解決?以下是最常見的奧客行為及解決作法: 1. 遲付租金 一般租約內,通常會律定租客必須在每月租金支付日最遲7-10天內完成付款,超過約定時間,房東可以依合約約定的年利率8%(依延遲天數計算)滯納金求償損失。3. 破壞房屋 房屋內的硬裝(裝修)及軟裝(傢俱、家電)會因為時間產生效能減損或故障,損壞又分為自然損壞跟刻意損壞,一般在英文租約上會看到wear and tear(或稱自然磨損)的合約內容,這點是房屋狀況中最重要的內容,房屋出租中東西壞了要修、退租後房屋復原等都跟這個條文內容有關。提一個常見租客對房東的不平等條約,就是「提早解約」的條款,有些會稱為「expats clause」,是針對外派人士設計,條文提到若租客在租賃期間因公司安排調往他國、其他城市,房東需無條件解約並退回押金。
此事後來,警方破獲這個詐騙集團,屋主也被懷疑是否是共犯,花了很大功夫上法庭、提證據,賺了一點租金卻搞得自己揹上很大的風險。出租前幾個最重要的事 1. 確實審閱房客身份 要取得租客身分證/護照/工作證,甚至是良民證,也了解該租客是從事哪一類型的工作、生意,有多少人口會進住等。
這個案例還好房客只是不告而別,沒有在屋內發生憾事(如非自然身故),算不幸中的大幸。建議在wear and tear中,要明確定義什麼樣的程度屬於自然損壞、多少金額由租客自修等條文。
這點很保護租客,不過對已經付仲介費(通常等同一個月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房東來說,相對不公平。以上所稱奧客狀況,筆者認為可以在出租前就有效的控制或避免。
建議可以壓上條款請租客提相關文件證明調職,至少要住滿6-8個月以上,於搬離前60天前通知等條文,讓這條有彈性但是相對也不是那麼容易,以免讓租客想換就換。先禮後兵,提早講好比後面再來吵架好 台灣的包租公/婆們,有些會用文具店買得到的制式租約,而專業一點的會到內政部下載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來改,更職業級的有請律師或地政士撰寫專業版本,你是屬於哪一種? 很多台灣的包租公是用文具店的版本,但到了國外可別這樣搞,不要覺得用line、whatsapp講好就好,所有的約定一定要「白紙黑字」明確地標註在租約中。2.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租約」 合約。處理不付租的三個步驟: 房東可以在未收到租金7天、且未能取得租客聯繫及回覆(解釋為何遲付),用簡訊、email及投實體信到租屋處之方式發送警告信,要求租客於七日內給付租金、滯納金罰款,並加註於七日內若未付款將停止電梯、大門卡的使用。
發生此狀況應先到警局備案,同時進行上述三步驟(可以縮短通知時間),經過電話、按門鈴、投信後,由警察協同屋主及管理單位直接進入該單位巡查,現場錄影存證。當然,也可以選擇不要在第一次遲交就對租客罰款(人性本善原則),可以給警告信warning letter讓租客知道房東在意租金準時支付,避免下次再發生相同情事。
以上若還未能取得回覆,則需要尋求法律及警方協助了。最後一步,需要請租屋處管理單位進行停通行卡等作為,要求租客付租金或選擇遷離。
出租中常見情況的處理做法 1. 租客要求早進晚退 就像check in住飯店一樣,客人總是希望可以提早進住,提早用游泳池健身房,然後第二天可以睡到晚,最好吃完午餐再撐一下才退房,重點以上希望是不用付費這個案例還好房客只是不告而別,沒有在屋內發生憾事(如非自然身故),算不幸中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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